在卡拉奇信德高等法院诉讼:哪些案件由高等法院受理以及如何进入(2026年)
自《2025年信德民事法院(修正)法》(Sindh Civil Courts (Amendment) Act, 2025,信德省2025年第VI号法令)施行以来,卡拉奇的普通民事诉讼无论标的额大小,均向地区法官(District Judge)而非高等法院提起,高等法院原有的未决诉讼亦已移交。信德高等法院仍受理依据《宪法》第199条提出的宪法申请(现仅由宪法审判庭审理)、依据特别法提起的公司、银行及海事案件、税务移送案件,以及对下级法院的上诉和复审。

六十年来,卡拉奇企业如有大额索赔,可直接向信德高等法院起诉。这一做法在2025年1月发生了改变;随后,第二十七次宪法修正案又重新安排了宪法申请的审理方式。许多当事人以及一些较早的指南尚未跟上这些变化。在卡拉奇寻找最佳高等法院诉讼律师之前,应先回答一个更具体的问题:经过2025年和2026年的改革,这一纠纷是否仍属于高等法院管辖?如果是,应通过哪一条途径进入?本指南为公司、纳税人、业主、公务员、银行及借款人梳理这些途径。
2025年的重置:高等法院不再是卡拉奇大额诉讼的初审法院
《1962年信德民事法院条例》(Sindh Civil Courts Ordinance, 1962)第7条原本将卡拉奇排除在地区法官不受金额限制的管辖权之外。超过一定金额上限的诉讼改由高等法院的原审庭(Original Side)审理。该上限在数十年间逐步提高;最后的数额为六千五百万卢比,由《2021年信德民事法院(修正)法》(信德省2021年第XXXIX号法令,日期为2021年12月28日)确定。
2023年,一个合议庭在审理 Ghulam Asghar Pathan v. Federation of Pakistan(C.P. No. D-5913 of 2018)时,拒绝宣布第7条无效,但记录了原审庭诉讼已增至两万一千余件、其中大多数为普通民事纠纷的情况,并请信德省政府考虑取消卡拉奇的例外规定,或将其限于商事诉讼。
立法机关选择了取消。《2025年信德民事法院(修正)法》的日期为2025年1月27日,并立即生效:
- 替换第7条,使地区法官的民事初审管辖权“不受其标的价值的限制”;
- 增设第7-A条,将高等法院原审管辖下所有未决诉讼和程序移交有关地区法官;
- 增设第24-A条,以同样方式移交针对政府和公职人员的未决诉讼;以及
- 增设第27-A条,使该条例优先于其他法律以及判决和判令。
实务中,卡拉奇的财产、合同、合伙或侵权诉讼,无论金额多少,现均在地区法院起诉。我们未能找到卡拉奇另设的商事法院;商事诉讼与其他民事诉讼一样由地区法官审理。有关审理程序,请参阅我们的民事诉讼页面。
尚未解决的问题:2025年2月,有人向高等法院提出宪法申请,质疑2025年修正法,理由之一是该法干预了高等法院自身的管辖权以及《信德首席法院规则(原审庭)》(Sindh Chief Court Rules (Original Side))。我们尚未找到对此作出的最终裁决。对于高等法院仍在初审的事项,上述规则在多大程度上继续适用,我们所查到的判决亦未予明确。
高等法院仍在初审的案件
2025年修正法修改的是一部关于普通民事法院的省级法规,并未触及明确授予高等法院管辖权的联邦法律;法院自身的判例门户网站显示,这类案件在2026年仍在继续审理:
- 公司事务。依据《2017年公司法》(Companies Act, 2017)提出的清算申请及其他申请向高等法院提出,并登记为J.C.M.案件;整个2026年,卡拉奇仍在审理和裁决公司申请。
- 银行债务追收。高等法院继续依据《2001年金融机构(融资追收)条例》(Financial Institutions (Recovery of Finances) Ordinance, 2001)以银行法院身份行使特别管辖权。2026年1月,一名独任法官准许执行一宗2024年银行诉讼中作出的临时判令,并称本院系“exercising special jurisdiction under the FIO, 2001”(依据该条例行使特别管辖权)。依同一条例设立的银行法院亦审理追收诉讼;某一具体请求应归高等法院还是银行法院,取决于该条例对“银行法院”的定义,起诉前应予核实。
- 海事案件。针对船舶的请求,包括在卡拉奇港扣押船舶,仍属高等法院管辖;2026年已有多宗海事诉讼立案。
- 商标无效。在High Court Appeal No. 289 of 2024(2025年2月10日裁决)中,合议庭认定,在商标注册官处无未决程序的情况下,《2001年商标条例》(Trade Marks Ordinance, 2001)第80(4)条允许申请人直接向高等法院请求宣告注册无效。侵权诉讼则归知识产权法庭(IP Tribunal)管辖。
在上述案件中,临时救济依据《1908年民事诉讼法》(Code of Civil Procedure, 1908)第XXXIX号命令第1条和第2条提出申请。审查标准与任何民事法院相同;请参阅我们关于巴基斯坦临时禁令的指南,以及针对现已归地区法院审理的土地纠纷的卡拉奇房产中止令指南。
《宪法》第199条宪法申请与宪法审判庭
《宪法》第199条允许高等法院在法律未规定其他充分救济的情况下,向公共机构和官员发出指令、撤销违法命令并保护基本权利。对企业而言,这是对违法通知、许可决定、政府部门授标或监管机构要求提出质疑的常用途径;对公务员而言,在公务员法庭(Service Tribunal)无管辖权时也常采用这一途径。
第二十六次宪法修正案(2024年)增设第202A条,规定在高等法院设立宪法审判庭。在信德省,这一安排已通过《2025年信德高等法院宪法审判庭(实务与程序)法》(Constitutional Benches of High Court of Sindh (Practice and Procedure) Act, 2025,信德省2026年第I号法令)获得法定形式,并视为自第二十七次宪法修正案生效之日起施行。其主要内容如下:
- 只有经巴基斯坦司法委员会(Judicial Commission of Pakistan)提名的法官方可在宪法审判庭任职,被提名的法官不得拒绝任职;
- 资历最深的被提名法官担任负责人,由负责人及另两名资历最深的宪法审判庭法官组成的委员会负责分配工作、移送案件和组成扩大审判庭;
- 第199条申请可在高等法院划定的地域范围内,向卡拉奇主院、苏库尔分院,或海得拉巴、拉尔卡纳和米尔布尔卡斯巡回法庭提出;以及
- 已有中止令生效的申请应优先审理,并尽可能在六个月内裁决。
2026年2月,一个合议庭记录称,第199条管辖权“now vests only with the Constitutional Bench constituted under Article 202A”(现仅归属于依第202A条组成的宪法审判庭);该案此前的一项上诉已被转为宪法申请并移交该审判庭。2026年10月,司法委员会将信德宪法审判庭的任期延长一年。
尚未解决的问题。对宪法审判庭独任法官的裁决是否可以提出院内上诉,以及混合案件(例如同时提出宪法质疑的法定上诉)如何分配,信德省该法本身均未作答。若案件处于两可之间,应预期书记处在排期时提出异议,并在起草申请时清楚列明依第199条请求的救济。
来自其他审判机构的移送、上诉和复审
高等法院的大量工作属于上诉或监督性质,而非初审:
- 税务和海关移送。内陆税收上诉法庭和海关上诉法庭裁定中产生的法律问题,依据《2001年所得税条例》(Income Tax Ordinance, 2001)第133条、《1990年销售税法》(Sales Tax Act, 1990)第47条和《1969年海关法》(Customs Act, 1969)第196条以移送方式提交高等法院。这些属于法定程序,而非第199条申请。我们另有关于向高等法院提出税务移送的指南,说明法律问题的起草和时限。
- 银行案件上诉。对银行法院裁决的上诉,依据《2001年金融机构(融资追收)条例》第22条在30日内向高等法院提出;高等法院曾以此为由驳回逾期上诉。
- 一审上诉。对地区法官和附加地区法官在民事诉讼中作出的判令,依据《民事诉讼法》第96条向高等法院上诉。由于卡拉奇所有大额诉讼现均在地区法院审理,大多数大型商事和财产案件最终将通过这一途径进入高等法院。
- 民事复审。《民事诉讼法》第115条允许高等法院在不得上诉的情况下纠正下级法院的管辖错误。该条自设时限,延误须逐日说明:在R.A. No. 211 of 2011中,一项在判决后131天提出的复审申请因超过时效被驳回,法院未审理实体问题。
- 高等法院上诉(High Court Appeal)。《1972年法律改革条例》(Law Reforms Ordinance, 1972)第3条规定,对独任法官在民事初审管辖中作出的裁决,可向由两名或以上法官组成的审判庭上诉。2025年修正法施行后,这一途径主要适用于仍由独任法官裁决的公司、银行和海事案件以及较早的上诉:2026年9月,一个合议庭处理了一宗1999年针对禁令裁定的上诉,并将已移交地区法院的主诉讼发回,要求在六个月内裁决。2025年12月,一个合议庭质疑在独任法官并非行使民事初审管辖权时是否可以上诉,因此应首先核实可受理性。
速查表:案件类型、途径及适用法律
| 案件类型 | 信德高等法院内外的途径 | 主要法规或规则 |
|---|---|---|
| 卡拉奇普通民事诉讼(财产、合同、侵权),不论金额 | 地区法官,而非高等法院 | 《1962年信德民事法院条例》第7条和第7-A条(经信德省2025年第VI号法令修正) |
| 对政府、监管机构或公共机构决定的质疑 | 向宪法审判庭提出宪法申请 | 《宪法》第199条和第202A条;信德省2026年第I号法令 |
| 清算或其他公司申请 | 向高等法院提出公司申请(J.C.M.) | 《2017年公司法》 |
| 属于高等法院银行管辖范围的银行追收诉讼或执行 | 原审庭银行诉讼 | 《2001年金融机构(融资追收)条例》 |
| 对银行法院裁决的上诉 | 30日内向高等法院上诉 | FIO 2001第22条 |
| 针对船舶的请求 | 海事诉讼 | 高等法院的海事管辖权 |
| 来自税务或海关上诉法庭的法律问题 | 移送合议庭 | ITO 2001第133条;《1990年销售税法》第47条;《1969年海关法》第196条 |
| 地区法官或附加地区法官的判令 | 一审上诉 | CPC第96条 |
| 下级民事法院的管辖错误 | 民事复审 | CPC第115条 |
| 独任法官在民事初审管辖中的裁决 | 向合议庭提出高等法院上诉 | 《1972年法律改革条例》第3条 |
审判地点、案件排期表与案件跟踪
高等法院的主院设在卡拉奇,另在苏库尔设有分院,并在海得拉巴、拉尔卡纳和米尔布尔卡斯设有巡回法庭。审理地点由地域管辖决定,而非由当事人选择;涉及海得拉巴土地记录或苏库尔地区机关的申请,通常应在该地审判庭提出。
法院网站按审理地点每日公布案件排期表(cause list),其中包括附加书记官(原审庭)的单独排期表,并为每个审判庭提供案件查询工具。网站还提供电子邮件或手机案件提醒服务、视频连线出庭申请,以及判例门户网站caselaw.shc.gov.pk,裁定通常在数日内上传。以下实务习惯可避免错过开庭:
- 在开庭前一晚和当天早上各查一次排期表,因为补充排期表很常见;
- 严格按照登记的案件编号跟踪案件,前缀(C.P. D、J.C.M.、B-suit、Adm. Suit、HCA)读错将查不到任何结果;
- 每次开庭前阅读卷宗中的最新裁定,因为书记处的异议和合规指令记录在裁定中,不会另行通知。
时限以及高等法院之后的程序
时效是最常见的可避免损失所在。每条途径都有自己的期限:依据FIO 2001第22条提出银行案件上诉为30日;税务移送适用税法规定的期限;上诉和复审适用《1908年时效法》(Limitation Act, 1908)和《民事诉讼法》第115条规定的期限。第199条未规定期限,但法院可因无合理解释的延误而拒绝给予救济,因此针对不利裁定的申请应及时提出。如有疑问,应自裁决之日起计算,立即申请经核证副本,并将任何延误宽免申请视为最后手段而非计划。
高等法院作出裁决后,下一审判机构取决于案件性质。大体而言,自第二十七次宪法修正案以来,涉及宪法问题的案件进入联邦宪法法院,其他上诉则进入巴基斯坦最高法院,但两者的分界仍在形成之中,应逐案核实。请在申请上诉许可的时效开始计算之前,参阅我们关于联邦宪法法院诉讼和巴基斯坦最高法院的指南。
本文不涉及诉讼费和专业收费;这些取决于现行收费表和所涉工作,另行私下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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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资料来源
- Sindh Civil Courts (Amendment) Act, 2025 (Sindh Act No. VI of 2025)
- Constitutional Benches of High Court of Sindh (Practice and Procedure) Act, 2025 (Sindh Act No. I of 2026)
- Sindh High Court, C.P. No. D-5913 of 2018 (Ghulam Asghar Pathan v. Federation of Pakistan), 2023
- Sindh High Court, C.P. No. D-6089 of 2025, order dated 2 February 2026
- The News: petitions against the Sindh Civil Courts amendment (24 February 2025)
- High Court of Sindh: cause lists, case search and online services

常见问题
我还能在卡拉奇向信德高等法院提起大额财产或合同诉讼吗?
一般不能。自《2025年信德民事法院(修正)法》施行以来,地区法官的民事初审管辖权不再有金额限制,高等法院的普通民事诉讼已移交地区法院。依据特别法提起的公司、银行和海事案件则不同,仍在高等法院起诉。
原已在高等法院未决的诉讼怎么处理?
2025年1月增设的第7-A条将高等法院原审管辖下的所有未决诉讼和程序移交有关地区法官。针对政府和公职人员的诉讼则依第24-A条移交。此后,部分已在高等法院未决、针对这些诉讼中临时裁定的上诉,已由合议庭作出裁决。
现在由谁审理信德高等法院的令状申请?
依据第199条提出的申请由宪法审判庭审理,其法官由巴基斯坦司法委员会提名。信德省2026年第I号法令对这些审判庭作出规范,审判庭设于卡拉奇、苏库尔、海得拉巴、拉尔卡纳和米尔布尔卡斯。
2025年对高等法院管辖权的修改是否已成定局?
并非完全如此。2025年2月,有人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质疑《2025年信德民事法院(修正)法》,我们尚未找到对此作出的最终裁决。在法院作出相反认定之前,该法正被适用,诉讼在地区法院审理。
对银行法院的裁决提出上诉有多长时间?
依据《2001年金融机构(融资追收)条例》第22条提出的上诉,须在30日内向高等法院提出。高等法院曾驳回逾期提出的上诉,因此应立即取得经核证副本并准备上诉。
在哪里查询我在信德高等法院的开庭日期?
高等法院网站按审理地点每日公布排期表,并为每个审判庭提供案件查询工具,判决和裁定上传至caselaw.shc.gov.pk。您也可以登记法院的电子邮件或手机案件提醒服务。
本文仅为关于巴基斯坦法律及诉讼程序的一般性信息,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如您正面临相关问题,欢迎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