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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雇佣

信德省职场骚扰法律:卡拉奇雇主与投诉人须知

作者: · 发布于 2026-10-19 · 伊尔凡·米尔·哈勒波塔律师事务所
快速解答

在卡拉奇,职场骚扰受经2022年修正的《2010年工作场所女性免受骚扰保护法》(Protection against Harassment of Women at the Workplace Act, 2010)规范;信德省尚未制定单独的法律。投诉人可以向雇主设立的三人调查委员会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信德省监察专员投诉;对监察专员的决定,可在30天内向信德省省长提出申诉。性骚扰还可依据《巴基斯坦刑法典》(Pakistan Penal Code)第509条追究刑事责任。

信德省职场骚扰法律:投诉程序与雇主义务要点:在卡拉奇,职场骚扰受经2022年修正的《2010年工作场所女性免受骚扰保护法》(Protection against Harassment of Women at the Workplace Act, 2010)规范;信德省尚未制定单独的法律。投诉人可以向雇主设立的三人调查委员会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信德省监察专员投诉;对监察专员的决定,可在30天内向信德省省长提出申诉。性骚扰还可依据《巴基斯坦刑
信德省职场骚扰法律:投诉程序与雇主义务要点——伊尔凡·米尔·哈勒波塔律师事务所(巴基斯坦卡拉奇)整理。

卡拉奇的办公室、工厂、医院和大学中发生的骚扰投诉,依据一部2010年制定、2022年扩大适用范围的联邦法律作出裁决,并在信德省通过省级监察专员予以实施。大多数本可避免的问题都出现在最初两周内:雇主没有正常运作的调查委员会,或投诉人向错误的机构投诉、错过上诉期限。在卡拉奇寻找最佳职场骚扰律师的人,通常首先需要作出一项决定,即是通过雇主的调查委员会投诉,还是直接向监察专员投诉,因为这一选择决定了时间表、证据规则和上诉途径。本指南介绍两种途径、雇主的法定义务,以及至今仍在法院争议的问题。

2026年在卡拉奇适用哪部法律

适用的法律是《2010年工作场所女性免受骚扰保护法》(Protection against Harassment of Women at the Workplace Act, 2010)(Act IV of 2010)。第1(2)条规定其适用于巴基斯坦全境,第7条要求联邦政府和各省政府任命监察专员。在信德省,该职位为信德省监察专员(工作场所女性免受骚扰保护),办公地点位于卡拉奇的新信德省秘书处,该机构以2010年法律界定其职责。

信德省尚未制定本省的职场骚扰法律。省内阁曾于2018年批准一项法案草案,该草案将保护范围扩大至男性和跨性别者,但官方《信德法典》(Sindh Code)中并无已颁布的相关信德省法律,信德高等法院仍依据2010年法律审理此类案件。

议会通过《2022年工作场所女性免受骚扰保护(修正)法》(Protection against Harassment of Women at the Workplace (Amendment) Act, 2022)(Act V of 2022)对该法作出修正,该修正法于2022年1月21日获得批准。主要变化如下:

  • 投诉人现指“任何人”,包括已辞职或被解职的前员工,以及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
  • 雇员现涵盖实习生、学生、自由职业者、零工和居家工作者,以及其他没有正式合同的人员。
  • 骚扰增加了第二个要件,涵盖基于性别的歧视(无论是否具有性的性质),第一个要件现明确列入跟踪和网络跟踪。
  • 工作场所的范围扩展至办公室以外专业人员提供服务的任何场所,以及在其他地点进行的与工作相关的活动。
  • 监察专员必须在90天内作出决定,针对该决定提出的申诉也必须在90天内作出决定。

一个尚无定论的问题。自第十八修正案以来,联邦机构以外的工作场所保护基本属于省级事项;据我们所知,议会2022年的修正是否约束省级机构,信德高等法院尚未作出明确裁决。实践中,这一问题的影响并不如想象中那么大。信德高等法院在审理一宗卡拉奇案件时援引了修正后的定义,而巴基斯坦最高法院2023年在Nadia Naz v. President of Pakistan一案中作出的复审判决认定,即使按照2010年的原始措辞,基于性别的歧视也构成骚扰。该问题仍可能产生影响的情形,是男性或跨性别者依据性别中立的“任何人”定义提出投诉。此类投诉在起草时应预设管辖权将受到质疑。

何种行为构成骚扰

根据经修正的第2(h)条,骚扰包括两个要件。第一个要件是不受欢迎的性相关行为,例如性挑逗、索取性好处、跟踪或网络跟踪,以及其他具有性或贬损性质的言语、书面或身体行为,且该行为干扰工作、造成令人畏惧、充满敌意或冒犯性的环境,或被用于惩罚拒绝行为。第二个要件是基于性别的歧视(无论是否具有性的性质),且该歧视导致投诉人受到歧视性对待。

附表中的《行为准则》描述了三种模式:滥用职权(以服从作为获得工作利益的条件)、敌意环境,以及对拒绝行为的报复。报复可能表现为阻碍晋升或培训、歪曲考评或散布流言;修正后的《行为准则》明确将反诉诽谤视为报复。

法院对上述条款作目的性解释:

  • 在Muhammad Rizwan Dalia v. Ombudsman Sindh(C.P. No. D-6107 of 2020, PLD 2022 Sindh 213)一案中,信德高等法院认定,已离职的女性仍可就其在职期间遭受的骚扰提出投诉;且以某项要求作为雇用条件的,即使在雇佣关系开始之前,也可能属于该法的调整范围。
  • 在2023年Nadia Naz复审案中,巴基斯坦最高法院认定投诉人的视角具有相关性,并适用“理性女性”标准,从客观和主观两方面进行评估。
  • 信德高等法院援引Uzma Naveed Chaudhry v. Federation of Pakistan(PLD 2022 SC 783),承认源于性别歧视、造成侮辱性和敌意工作环境的行为属于该法的调整范围。

普通的职场摩擦,例如态度粗鲁的经理或不含任何性或性别因素的考评争议,不属于该法的调整范围。提出投诉前,应对照第2(h)条的两个要件检验事实。同事在网上实施的行为还可能构成PECA规定的犯罪;请参阅我们关于网络骚扰投诉的指南。

信德省每个雇主必须落实的措施

第11条规定雇主负责实施该法,包括将《行为准则》纳入其管理政策、设立调查委员会并指定主管机关。这一义务同样适用于公共机构、私营公司、教育和医疗机构以及已登记的民间社会组织,且该法未设最低员工人数门槛。实用清单如下:

  1. 张贴《行为准则》,使用英文和大多数员工能理解的语言,张贴于显眼位置(第11(2)条)。
  2. 三人调查委员会,其中至少一名为女性:一名来自高级管理层,一名为员工的高级代表;如无集体谈判代理人,则由一名高级员工担任。如组织内部无法配齐委员会成员,可从外部增补成员;委员会成员本人被投诉的,须在该案中予以替换(第3条)。
  3. 指定的主管机关,负责实施委员会建议的处罚(第3(4)条)。
  4. 随时可用的临时措施。《行为准则》设想在调查期间将双方分开:调整办公安排、取消一方对另一方有管辖权的汇报关系,或根据组织的不当行为规则安排被投诉人休假或停职。
  5. 为投诉人提供支持。如投诉人受到心理创伤,组织必须安排心理社会辅导或医疗,并给予额外的病假(第4条)。

雇主未予遵守的,任何员工均可向地区法院提出申请,地区法院可根据第11(3)条对雇主处以罚款。更大的风险通常是间接的:没有正常运作的委员会的组织,会迫使投诉人直接向监察专员投诉,而在该程序中,雇主对时间表和记录的控制力较弱。应将委员会作为由经过培训的成员组成的常设机构,而不是在收到投诉后才临时组建,并使其与我们关于《2015年信德省长期规章法》(Sindh Standing Orders Act, 2015)的指南中讨论的聘用条款和纪律规则相协调。

两种途径:调查委员会或监察专员

第8(1)条允许投诉人在雇主的调查委员会和监察专员之间作出选择。两者的法定时间表不同:

阶段调查委员会途径监察专员途径
通知被投诉人收到投诉后3天内送达书面指控(第4条)3天内发出说明理由通知书(第8条)
被投诉人答复7天内提交书面答辩,逾期委员会可缺席审理5天内答复
决定自调查开始之日起30天内向主管机关提交调查结论;主管机关收到后一周内实施处罚90天内作出决定(经修正的第8(6)条)
质疑途径30天内向监察专员上诉,监察专员须在30天内作出决定(第6条)30天内向省长(如为联邦监察专员,则向总统)提出申诉,须在90天内作出决定(第9条)

向哪一位监察专员投诉?如工作场所和事件均在信德省,通常由信德省监察专员受理。在Dalia一案中,信德高等法院驳回了K-Electric系跨省机构、不受省级监察专员管辖的主张,理由是工作场所、事件和投诉人均在卡拉奇。联邦机构的投诉通常向位于伊斯兰堡的联邦监察专员提出。在Hassan Ali Khan Laghari v. President of Pakistan(C.P. No. D-5571 of 2024,2025年4月29日裁定)一案中,信德高等法院以诉因产生于信德省以外为由,拒绝审理针对联邦监察专员决定的质疑,尽管申请人后来居住在卡拉奇。

如何选择。内部途径在纸面上更为快捷,并可将事项保留在组织内部,但其依赖的委员会成员均受雇于雇主。监察专员具有独立性,并根据第10条享有民事法院的权力,包括藐视法庭的处罚权,但作出决定可能需要长达三个月。骚扰者为董事或所有人的,或雇主未设立委员会的,投诉人通常会直接向监察专员投诉。该法未规定首次投诉的期限,《行为准则》亦指出延迟本身并不导致投诉失败,但延迟会削弱证据,并使对方得以主张投诉系事后补提。

处罚,以及监察专员无权做什么

第4(4)条列明了各项处罚,监察专员亦可根据第10(2)条予以实施:

  • 轻微处罚:谴责;在规定期限内暂停晋升或加薪;在效率关卡处停止晋级;以及从被投诉人的工资或其他来源中追偿对投诉人的赔偿。
  • 重大处罚:降至较低职位或薪级;强制退休;免职或开除;暂停或吊销执业执照(2022年新增);以及罚款,罚款的一部分可支付给投诉人,如被投诉人为所有人,则可全部支付给投诉人。

有两项限制常被误解。第一,监察专员不是劳动法院。在Dalia一案中,信德高等法院认定,监察专员无权恢复投诉人的职位,也无权审查雇主另行进行的纪律程序,因此在投诉后被解雇的投诉人需要就解雇问题另寻救济。第二,投诉未获支持并不自动意味着投诉不实。只有在委员会认定指控不实且出于恶意的情况下,委员会才可根据第5(3)条建议监察专员对投诉人采取行动。

证据与保密

根据经修正的第5(1)条,调查委员会可传唤证人、在宣誓后询问证人、要求提供文件,并接受书证、音频和视频证据。双方均可交叉询问对方证人,并可由一名同事、朋友或集体谈判代理人(CBA)代表陪同。陈述和证据均须保密,委员会可指示对整个程序予以保密(第5(4)条)。该法并无投诉人身份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披露的独立规定,因此在实践中,保密效果取决于委员会和雇主对案卷管理的审慎程度。在调查期间,不得对投诉人或证人采取任何不利行动。

具体且注明日期的证据是此类案件的关键。在Project Implementation Managers (Pvt.) Ltd. v. Government of Sindh(C.P. No. D-805 of 2021)一案中,信德高等法院维持了对一项有据可查事件的认定,但撤销了对其他指控的认定,因为这些指控没有日期、缺乏文件支持,且未见于投诉人此前的电子邮件中。对投诉人而言,这意味着:

  • 在每次事件发生后尽快记录:日期、地点、所说的话以及在场人员。
  • 以原始形式保存信息、电子邮件和通话记录;仅有截图容易引发真实性争议。
  • 即使是非正式的,也要在当时告诉他人。当时向同事或上级所作的陈述是有用的佐证。
  • 在依赖秘密录音之前应先寻求法律意见,因为录音的可采性及其取得方式均可能受到质疑。

对雇主而言,败诉方在上诉中会着力寻找的薄弱环节包括:存在利益冲突的委员会成员未被替换、调查结论未说明理由,以及未经主管机关命令即实施处罚。

刑事途径:《巴基斯坦刑法典》第509条

职场骚扰也可能构成犯罪。经《2009年刑法(修正)法》(Criminal Law (Amendment) Act, 2009)替换的《巴基斯坦刑法典》(Pakistan Penal Code)第509条,涵盖意图侮辱女性端庄的言语、声音、手势或物品,并另行涵盖意图骚扰、侮辱、恐吓或威胁他人的性挑逗、索取性好处以及性相关的通信或行为。该条的解释部分涵盖以下职场行为:以屈从作为雇用条件、对拒绝行为实施报复或制造敌意环境。该罪可处三年以下监禁、罚金或两者并处。

2010年法律第12条规定该法是对其他法律的补充,因此向监察专员投诉与刑事案件可以并行进行。两者目的不同:监察专员途径旨在追究工作场所的后果并获得赔偿,而刑事追诉旨在惩罚,且必须达到刑事证明标准。同时采取两种途径的,应保持陈述一致,因为第一信息报告(FIR)与向监察专员提交的投诉之间的差异,将在交叉询问中被利用。

决定之后:先向省长申诉,再向高等法院起诉

对省级监察专员的决定不服的一方,可在30天内向信德省省长提出申诉(第9条)。信德高等法院严格适用这一期限:在与Tehreem Muneeba v. Governor of Sindh(C.P. No. D-1687 of 2021)一并审理的Project Implementation Managers一案中,法院拒绝宽免逾期提出的申诉,因为申请人所给出的解释在当时并未提出。

省长作出决定后,剩下的途径是根据《宪法》第199条提出宪法申请。这并非上诉。在Mst. Shereen v. The State through Governor of Sindh(C.P. No. D-3707 of 2021,2023年1月20日裁定)一案中,信德高等法院拒绝重新评估证据,并表示仅在存在明显违法、管辖权缺陷或明显不合理时才会干预。实践中,在委员会或监察专员面前形成的记录就是案件的全部。如争议涉及更广泛的宪法问题,请参阅我们的最高法院与宪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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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德省职场骚扰法律:投诉程序与雇主义务:解答6个常见问题,例如“男性能否在信德省提出职场骚扰投诉?”
信德省职场骚扰法律:投诉程序与雇主义务:6个问题,解答见本页。

常见问题

男性能否在信德省提出职场骚扰投诉?

自2022年修正以来,《2010年工作场所女性免受骚扰保护法》(Protection against Harassment of Women at the Workplace Act, 2010)将投诉人定义为任何人,从字面上看包括男性和跨性别者。由于信德省没有本省的骚扰法律,而议会2022年修正对省级事务的效力尚未明确确定,被投诉人可能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因此,投诉书在起草时应考虑到这一质疑。

辞职或被解雇后还能投诉吗?

可以。修正后的投诉人定义明确包括已辞职或被解职的前员工,信德高等法院在Dalia案(PLD 2022 Sindh 213)中亦认定,离职并不妨碍就在职期间遭受的骚扰提出投诉。延迟本身并不导致投诉失败,但投诉越早,证据越有力。

小公司也需要设立调查委员会吗?

需要。该法适用的每个组织都必须设立一个至少包括一名女性的三人委员会,并指定主管机关,且该法未设最低员工人数。如组织内部无法配齐委员会成员,可从外部增补成员。

监察专员需要多长时间作出决定?

必须在3天内向被投诉人送达通知,被投诉人须在5天内答复;自2022年起,监察专员必须在90天内作出决定。向省长提出的申诉须在决定作出之日起30天内提出,并须在90天内作出决定。

监察专员能否命令恢复我的职位?

不能。信德高等法院在Dalia案中认定,监察专员无权恢复职位,也无权审查雇主的纪律程序。对解雇的质疑必须另行提出:如您属于工人,向劳动法院提出;如不属于,则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我的投诉未获证实会怎样?

投诉未获证实不等于投诉不实。只有在调查委员会认定指控不实且出于恶意的情况下,委员会才可根据第5(3)条建议监察专员对投诉人采取行动。

让AI助手总结本页: ChatGPT Claude Perplexity GrokAI 总结可能有误,请以本页内容为准,或直接咨询我们。

本文仅为关于巴基斯坦法律及诉讼程序的一般性信息,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如您正面临相关问题,欢迎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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