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英国、欧盟及海湾国家企业在巴基斯坦的商标保护
商标在巴基斯坦须达到的实质审查标准,并不会因申请人来自哪个国家而有所不同——但最有效率的申请途径确实会因申请人所属司法辖区是否为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而有所差异。
商标在巴基斯坦须达到的审查标准,不会因申请人所在地而有所不同。因地区而异的,是哪种申请途径最为合理,以及各地区各自需要考虑的一些实际因素。
美国企业
美国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因此已持有USPTO注册的美国企业,通常可通过马德里指定的方式将保护延伸至巴基斯坦,而无需重新提交国内申请——详见我们关于马德里议定书如何为已在境外持有商标的公司发挥作用的指南。通过本地代理人直接提交国内申请这一途径依然可行,对于仅需单一国家保护的情形,有时会更为简便。
英国企业
英国同样是马德里成员国,正在同时向多个出口市场及巴基斯坦扩展保护的英国企业,通常同样适合采用马德里指定途径。鉴于英国与巴基斯坦之间的贸易联系,这是我们较为常见的一种模式。
欧盟企业
通过EUIPO注册的欧盟商标(EUTM),可作为指定巴基斯坦的马德里国际申请的基础注册,使单一欧盟申请即可向外延伸保护,而无需先在欧盟各成员国的体系中分别提交申请。
海湾合作委员会(GCC)企业
海湾地区各国的马德里成员资格情况各不相同——部分海湾国家已加入,部分尚未加入,因此具体应采取何种途径,取决于申请人所属的具体司法辖区。鉴于阿联酋与巴基斯坦及更广泛海湾地区与巴基斯坦之间贸易往来的不断深化,这是我们业务中日益增长的一个领域,我们会在建议采用马德里途径而非直接申请之前,核实申请人所属司法辖区当前的成员国状态。
无论来源地为何,始终不变的事项
显著性要求、公告后的两个月异议期,以及依据2001年《商标条例》规定的驳回事由,对每一位申请人——无论是外国申请人还是本国申请人——均同等适用。外国申请人同样须委托一名具备本地资质的代理人办理申请及后续程序,这一要求同样不因申请人所属国家而有所不同。
致国际律师事务所
转介合作计划
我们与巴基斯坦境外、其客户需要在巴基斯坦获得商标保护的律师事务所展开合作。承诺每年至少转介10件商标申请的事务所,在双方建立合作关系期间,可享受首5件商标申请——包括官方IPO-Pakistan规费在内——完全免费的优惠。
洽谈转介合作本文仅为关于巴基斯坦法律及诉讼程序的一般性信息,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如您正面临相关问题,欢迎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意见。